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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把握好方法和尺度 坚持安全和发展并重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13 点击:

       如何做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如何平衡好安全和发展关系?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2019年中国科技上海高峰论坛”上表示,金融监管要把握好方法和尺度,坚持安全和发展并重。


  坚持持牌经营、依法合规、权益保护


  李伟认为,中国特色金融科技创新监管之路要坚持三大原则:


  坚持持牌经营。金融科技本质是金融,只有持牌机构才能通过金融科技提供创新的金融服务产品,科技公司可通过提供技术支持、技术解决方案等方式和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参与金融科技创新。


  坚持依法合规。金融机构必须依法合规管控好新技术创新应用带来的隐患,确保创新不偏离规范。


  坚持权益保护。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资金支配权、信息安全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营造守证、普惠、开放的金融发展环境


  李伟介绍,基于以上原则,人民银行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创新金融体系,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策略,在北京率先进行了试点工作。


  如何营造守正、普惠、开放的金融发展环境?李伟这样说:


  第一,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框架。人民银行借鉴了“监管沙盒”理念,探索更具符合中国特色和中国国情的创新监管框架,这个框架首先要划定刚性底线,以现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基础规范性文章等为准,从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可控等方面明确守正创新。


  设置柔性边界。运用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柔性监管方式,让消费者参与金融科技产品创新的治理,为科技创新营造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


  预留充足创新空间。让持牌机构享有平等创新机会,给有价值的金融创新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


  第二,构建金融创新安全防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打造涵盖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协会自律、机构自治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四道防线。

  行业监管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为主,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确保各项监管举措落到实处。


  社会监督要求以建议、投诉、申诉等方式实现对金融科技创新质效的监督。


  协会自律即行业协会在治理体系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投诉、受理、培训等工作,及时采取自律惩戒措施,为监管要求落地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李伟表示,后续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快推动金融APP备案注册制度,加强对金融APP测评、认证工作。


  机构自治就是金融机构、持牌机构要落实创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风险内控和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投诉响应、风险补偿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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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涉及产品设计、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人民银行将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创新全流程的工作机制。


  事前把好入口。通过信息公开、产品公式、机构声明等方式,让金融消费者参与创新应用,了解金融的补偿措施,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事中要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动态检测创新应用,及时定位、跟踪、预防化解风险隐患。


  事后是监督健全投诉渠道,督促金融机构先主动接受监督,对于问题产品则强制退出,也可列入失信名单。


  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


  “做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离不开金融部门自身能力的与时俱进和转型升级。”李伟表示,人民银行将强化监管科技的应用,采用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应用程序接口等手段,实现监管规则的形式化、数字化、程序化。


  比如,建立数字监管报告平台(DRR),提升金融科技创新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组织研发金融风险监控平台,加强风险态势感知、增强金融业务安全业务防护水平,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治,实现监管效能和合规水平的双提升。


  李伟强调,当前金融科技蓬勃活跃、金融高质量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人民银行将与各方携手构建监管包容审慎、创新守正高效、服务便捷普惠的金融科技发展格局,营造健康可持续金融科技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