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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供需两方看农村金融服务转型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13 点击:

    上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下一阶段要进一步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当月,在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中也提出,部分农合机构近些年出现了偏离主业、公司治理薄弱以及历史包袱较重等问题。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的参与者习惯于从供给角度思考供给层面问题的解决思路,但事实上,供给效用的关键除了其本身的优化之外,还在于是否能够契合需求及其变化,这也是农村金融服务在未来改革过程中需要尤其关注的问题。而近期发布的两份报告——《贫困农村正规金融市场中的信贷供给》和《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调查(2019)》正试图从供给和需求两方,探究农村金融服务未来的转型思路。


  正规金融供给遭遇瓶颈


  在供给方面,作为《贫困农村正规金融市场中的信贷供给》研究报告的撰稿人,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俞建拖带领其团队结合东中西部共5个贫困县的调研情况,对农村正规信贷市场供给状况、2003年以来农村正规信贷市场改革进行了全面的剖析。


  俞建拖在从供给角度解读农村正规信贷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表示,2003年以来,我国农村正规信贷体系的改革是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突破口,循序渐进地拓展改革范围和深度的,并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农村金融供给侧格局。特别是从2007年到2016 年,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累计增长超过3倍,九年间平均年增速为18.8%。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全部涉农贷款通过“花钱买机制”以及提升风控水平的方式,不良率均被控制在4%以内。这表明农村金融在经营管理能力、供给水平和能力以及服务内容和领域等多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


  研究报告也分析了改革的不足。俞建拖及其团队在对供给调研结果进行分析后发现,2003年以来的改革并没有完全到位,有些机构的潜力没有充分地发挥,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业务被忽略,金融有效创新不足,多重委托代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等。在传统信贷技术和模式下,正规金融部门在农村的金融供给正在遭遇瓶颈,要想在未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必须寄希望于进一步的服务转型。


  俞建拖认为,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要从观念上取得突破,切实满足人的多样化需求,注重城镇化进程中消费型和生产型金融需求。破除供给瓶颈要依托于技术进步的金融创新。农村金融整体的突破要求打破金融供给在县域的垄断性,推进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的衔接,推动传统正规金融与新型金融主体之间的合作,通过竞争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研究报告还提出,要纠正金融扶贫存在的观念误区,明确金融功能和财政功能的差别,在扶贫中协同使用财政资金和金融资金,但是金融服务要遵循商业可持续性的根本性原则。


  “有信贷需求未申请”现象值得关注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调查(2019)》则是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张龙耀的团队从农村金融需求的角度切入完成的研究成果。课题组选取了河北、内蒙古、辽宁、甘肃、四川、湖南6省60个县180个村作为样本,其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能够代表中国贫困地区经济金融情况。调研内容包括贷款来源、贷款类型、贷款需求和可获得性等,并在此基础上获得了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相关数据。


  张龙耀指出,农户的信贷需求依然旺盛,31.39%的样本农户存在正规信贷需求。但是传统银行机构信贷满足率仍然较低,仅有18.38%的农户通过申请获得银行贷款。信贷满足率低一方面表现为部分农户贷款申请被拒绝或贷款获批但是额度不足;另一方面表现为农户有信贷需求但由于各种原因未向银行申请信贷,这部分农户占到有信贷需求农户的35.55%。张龙耀进一步分析解释了信贷满足率低的原因,包括合约条件限制(如需要抵押担保)、隐形交易成本高(贷款程序复杂和时间长)、担心贷款潜在风险等,使农户对银行贷款望而生畏。


  研究报告在分析了贫困地区农户参与信贷市场的情况后指出,相对于非贫困县,贫困县农户信贷需求水平高,但是信贷可获得性水平较低,反映出贫困地区仍然是我国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重点区域。相对于非贫困户,贫困农户的信贷需求水平差异不大,但是正规信贷可获得性较低。


  研究报告还分析了小额信贷的普惠逻辑。从小额信贷的服务群体,正规信贷获得能力动态变化,信贷合约特征几个方面阐释了小额信贷的普惠逻辑。首先,其客户主要是被银行排斥的农户,对银行信贷形成重要补充。其次,小额信贷在给予农户信贷支持的同时,帮助农户获得信用记录,完成由“信用白户”到“信用毕业”的过程,降低了中低收入、中低资产、低社会资本的农户获得正规信贷的门槛,承担着这些不受银行青睐的农户进入正规信贷体系“垫脚石”的作用,改善了农户的融资能力。再次,小额信贷的特殊信贷合约形成了与银行迥异的客户筛选机制,能够为农户提供更为灵活的贷款方式,如规模更小、期限更短、时间更快等,这是小额信贷益贫普惠的重要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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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之道在金融之内 也在金融之外


  从两份调研报告可以看到,无论从供给或是需求角度看,我国的正规金融部门都难以充分满足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这其中有金融供给方本身的问题,也有其难以跟进社会发展方向的问题。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总监莫秀根强调要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进行细分。他表示,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低利率市场是供过于求的,而高利率市场里是严重的供给不足。有些人其实愿意接受高一点的利率来获得优质金融服务,但市场没有提供给他,在整体低利率的压力下,农村金融覆盖面也会受到一定限制。如果细分为不同的市场来研究,了解哪个市场是供不应求,就能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阐述了与莫秀根相似的观点。他认为,需求端报告反映了我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现状。中国的国情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因此,什么模式都需要,要因地制宜,因客户需求制宜。现在农村金融有三大需求,一是农业现代化对金融的需求;二是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需求;三是小额信贷发展本身多样化的需求,包括福利型、社会企业类、商业性的三种类型都需要发展。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何婧认为,报告中的很多数据和他们的调查结论是可以相互印证的。从供给来看,现在整个农村金融供给,机构非常充分,尤其是在县一级,是不缺少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供给重点不是机构和资金问题,而是关注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另外,她认为,从农村金融需求端来看,除了存在小农低层次、碎片化的金融需求,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及非金融需求也值得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李焰强调,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工具和手段,但不能代替实际的经济活动,而且经济活动本身的好坏也会影响到金融的稳定性以及金融的发展。因此,机构在致力于金融服务的同时需要关注一些被服务群体自身能力的提升。